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学费标准:
层次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学费 |
本科 |
女性学、社会工作、社会学、法学、 |
4年 |
法学学士 |
4200(元/年) |
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4年 |
管理学学士 |
4200(元/年) |
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 |
4年 |
教育学学士 |
4200(元/年)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工学学士 |
4600(元/年) |
英语 |
4年 |
文学学士 |
5000(元/年) |
金融学 |
4年 |
经济学学士 |
4200(元/年) |
汉语国际教育 |
4年 |
文学学士 |
4200(元/年) |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艺术学学士 |
9000(元/年) |
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 |
4年 |
艺术学学士 |
10000(元/年) |
高职
(专科) |
学前教育、社区管理与服务、旅游管理 |
3年 |
|
6000(元/年) |
音乐表演(北京市单考高职) |
2年 |
|
8000(元/年) |
第二十七条学校将根据住宿情况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校本部每学年1020元,昌平北校区每学年900元,松竹公寓每学年1500元。
第二十八条 我校实行奖助贷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及其它校内奖、助学金,还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本科新生第一学年在中华女子学院北校区住宿、学习,后三学年回校本部。
普通类高职住宿地点为松竹公寓(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8号)。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wu.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wu.edu.cn
咨询电话:010—84659299/8465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