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的审批与标准。学校按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1)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勘查技术与工程(测井)、海洋油气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和英语专业为5500元/生·学年;(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应用化学、环境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和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为5200元/生·学年;(3)经济学类(能源经济与国际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财务管理类)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营销与信息管理类)专业为5000元/生·学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国家、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我校设置了多种奖助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通过奖、贷、补、助、免等各项学生资助管理措施,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49
咨询电话:010-89733245、89733079(传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89733105
E-mail:sydxzsb@cup.edu.cn
网址:http://www.cup.edu.cn/bk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