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声明
湖北民族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从事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唯一机构,负责招生录取和招生政策及相关问题的咨询工作。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学校公开承诺不进行有偿招生,不违规招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和查询录取结果时一定要以各省(市、自治区)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录取结果会在招生信息网公布:
http://zsxx.hbmy.edu.cn,录取通知书中注明考生号、录取专业等信息,盖“湖北民族学院”印章,用专用信封通过全国邮政特快专递投递。录取结束后,考生及家长应按照电子档案中填写的收信地址耐心等待录取通知书,并保持电子档案中登记的电话畅通,便于联系和沟通。
校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445000
电话:(0718)8439097 18986868255 18986868256
(工作日上午8:-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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