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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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邮箱: zhaoban290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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