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八条 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委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文理工科本科学费13000元-14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学费17000元/生、年;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学费13500元/生、年;护理(专科)专业100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各专业(方向)学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2012年审定的学费标准执行,2013年新批准招生的专业按重庆市物价局2013年审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才,本院学生达到规定条件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生、年。
学院设立一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500元/生、年。学院还可为部分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相关政策,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本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3—42465352、42464905 传真:023-42464941
网址:http://www.swuyc.edu.cn
电子邮箱:E-mail:swuyc1354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