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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对口招生考试科目分值录取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2015-3-6 21:56:36

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
  
  本科招生和专科招生考试使用同一试卷。
  
  1.非幼儿师范专业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公共必修课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按《2015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师范类)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表》(见附件3)进行命题。
  
  (2)考试科目分值。考试科目总分为750分,具体分值为: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基础课250分;专业课200分。
  
  (3)试卷形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专业基础课两门合卷;专业课两门合卷。
  
  (4)考试场次。共四场分两天进行。
  
  2.幼儿师范专业
  
  (1)考试科目。语文(幼师语文教材)、数学(幼师数学教材)和时事政治、幼儿教育学。
  
  (2)考试科目分值。考试科目总分为300分,具体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时事政治、幼儿教育学100分(两科合卷,时事政治占30%,幼儿教育学占70%)。
  
  (3)考试场次。共三场分两天进行。
  
  幼师毕业生报考音乐(100分)、美术(100分)专业的不考试数学,需要进行专业加试,加试科目考试时间和地点由省招办另行通知。
  
  (二)录取
  
  全省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学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经省招办审批后由录取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加分办法参照普通高招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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