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密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将志愿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录取批次院校的志愿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的志愿信息时,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考生必须按警告的内容仔细核对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蓝色的提示信息,说明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若考生坚持填报,则可以强行提交,该部分考生将不能参加批量投档,如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否则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五、志愿修改
考生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凭密码可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报的志愿信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24时止(即分别为7月2日24时和8月2日的24时,其中提前批次为6月28日24时)。
六、信息确认
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中学(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17∶00时止(即分别为7月4日17时和8月3日17时,其中提前批次为6月29日17时)。
考生现场确认志愿信息时,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个别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志愿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中学(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中学(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重新打印、确认。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志愿信息;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经确认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表由中学(报名点)交县(市、区)招办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