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批次网上填报
征求平行志愿确认时间
7月8日—12日
7月13日—15日
7月16日—20日
7月22日—26日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提前录取专科院校
第一批本科院校
第二批本科院校
体育类、艺术类录取日程安排
7月8日—15日
7月16日—21日
8月9日—13日
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分为3小批);
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艺术类分为2小批);
高职(专科)院校(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在每个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愿,下同)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