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校长推荐生实施方案 |
来源: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1-3 13:58:39 |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校长推荐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元化的招生机制,现就2015年面向江苏省普通高中开展“校长推荐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江苏省2015届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资质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基本条件:江苏省内全日制普通高中 2、校长(法人代表)须以中学和校长名义于2015年1月10日前向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2015年“校长推荐制”学校申请表》。同时提交学校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于2015年1月15日前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审核通过的中学,即获得2015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推荐制”的推荐资格。 4、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其推荐名额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学校资格审核、名额分配等环节中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的倾斜力度,推动农村教育事业发展,促进社会教育公平。 6、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获得资质的中学签订“校长推荐制”合作协议,双方按协议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三、被推荐的学生条件 1、被推荐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省教育厅2015年单独招生对象的有关要求; (2)职业志向明确; (3)综合素质强,具备职业技能培养潜质; (4)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若特长较突出,经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部分录取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记录者; (2)考试作弊或受到纪律处分者; (3)因违法受到政法机关处理者。 四、具体实施要求 1、“校长推荐生”遴选过程应公开透明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至少应具备以下程序: (1)制订本校“校长推荐生”遴选方案和程序并公布; (2)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学生报名; (3)公示最终推荐名单与推荐理由。 2、中学须在推荐完成后及时向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遴选方案和程序; (2)报名名单与最终选定推荐学生名单; (3)信息公示反馈情况; (4)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 3、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对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对获得推荐学生、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组织相关专家对初审合格学生进行面试,确定最终预录取名单,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五、时间安排: 1、所有被推荐学生均需在2015年1月15——20日期间在江苏省教育考院或我校单独招生报名网站端口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被推荐考生需在2015年3月10日前向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2015年自主单独招生免试入学的考生申请表》,逾期不与受理。 3、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月30日前完成校长推荐考生录取工作。 五、违规处理 资料审核过程中如出现虚报、隐瞒、伪造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被推荐学生所在中学不在拥有推荐资质。 六、附则 1、本方案有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方案如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规定冲突,以考试院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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