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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素质技能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成绩须达到D等及以上或合格。
(2)根据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折成统一对应的分数(除信息科技、地理):A=100;B=90;C=75;D=60;F=40。
(3)考生须参加“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素质技能测试”内容、分值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考生一致。
2、录取办法
(1)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2)按总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以“分数优先原则”从按专业志愿顺序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素质技能测试、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对应分数高低排序。
(3)如学校第一院校志愿未录满,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录取规则同第一院校志愿考生。
(二)应、历届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入学测试与素质技能测试要求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采用自主命题方式考试。其中,“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小时。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
2、录取办法
(1)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2)按总分划定各类考生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以“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3)如学校第一院校志愿未录满,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录取规则同第一院校志愿考生。
(三)退役士兵录取办法
退役士兵录取工作,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单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