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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校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及不全考生:
(一)测试要求:
1、报考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
织的《语言应用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入学测试》测试时间为90分钟;
《语言应用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60分钟。报考《应用日语》专业的考生《语
言应用能力测试》中英语部分改为日语部分进行测试。
2、报考非艺术类工科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
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入学测试》测试时间为90分
钟;《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织的《素描》、
《色彩》科目的专业测试。《素描》、《色彩》分值均为100分,测试时间各90
分钟。
4、报考《应用英语》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语》;
5、报考《应用日语》专业须加试《日语口语》。
6、报考《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专业的考生,
以自愿为原则,申请加试报考对应语言类专业的《口语》。
7、以上语言类《口语》加试分值各为20分。测试时间10分钟/人左右。
(二)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语言应用能力测试(或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成绩+(口语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
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应用能
力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应用日语》专业考生不得转录其他专业。
2、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 50% + 专业测试成绩50%+政策和校内加分=合
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
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总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
业不得转录非艺术类专业。
3、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
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则优先录取《语言应用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艺
术类则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4、如我院一志愿录取后有计划缺额,接收二志愿考生。二志愿各专业录取则按
《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考生:
(一)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
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报考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语言应用能力测试》;报
考非艺术类工科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测
试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测试时间均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描》、《色彩》测试。《素描》、《色
彩》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测试时间各为90分钟。
4、报考语言类专业:除《应用英语》、《应用日语》专业《口语》必考外,、《应
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的考生,以自愿为原则,
可以测试对应报考专业的《口语》。
5、语言类专业《口语》加试分值各为20分。测试时间10分钟/人左右。
6、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的折算分:A=100;B=90;C=75;
D=60;F=40。
(二)录取办法:
1、报考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按高中阶段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
50%+语言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口语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
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分情况优先录取《语言应用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2、报考非艺术类工科类专业:按高中阶段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
50%+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口语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
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分情况优先录取《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3、报考艺术类专业:按高中阶段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50%+ 专
业测试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
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总
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录非艺术类专业。
4、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
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同考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专业则优先录取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艺术
类则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5、如我院一志愿录取后有计划缺额,接收二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二志愿录取按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出现同分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按学业水平考试外语、语文、政治科目顺序;工科类专业按学业水平考试外语、数学、政治科目顺序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三、复退伍军人招生和录取政策按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四、春季招生本科未录取考生:
(一)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参加春季招生市统一组织的语文、外语、数学三门课程的考试,并
具有各门课程的成绩。学校不再另行组织加试。
2、对考生中符合本市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对象,按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办法:根据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包括政策加分),按
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