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对口升学”本科不再补录
“对口升学”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录取总成绩。本科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划线投档。专科划定最低控制线,实行分段、分专业、按志愿投档的办法进行录取,投档比例1∶1。
对获得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录取时实行加分鼓励的政策: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80分、60分、4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奖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所获奖项三年内有效,获多个奖项的,以其中最高一项计算,不作累计加分。
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专业综合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酒店管理、外语、公安类专业测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的考生,将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且会影响下年度参加考试后的录取。新生入学后,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发现不合格和违纪舞弊的学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报省招考中心。
对口升学招生计划占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同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的高职院校除外)。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