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以于4月15日后登录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sxvtc.com/)首页,点击相应查询链接,输入要求字段查询。
第二十一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有同等待遇,在本校修满学习期限,成绩合格,发给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文凭。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备案标准收费。各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下:
1. 学费:会计电算化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每学年11000元/人。
2. 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000元;
3. 教材费:按每人每学年800元代收,多还少补。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接待及解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现场咨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
邮政编码:312000
咨询电话:0575-88329488,88054099
传真电话:0575-88054099
监督举报电话:0575-88054011
网站咨询:www.sxvtc.com ;http://zsw.sxvtc.com
电子邮箱:zsyjyc#sxvtc.com(#请改成@,避免垃圾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