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分数及入围名单公示
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我校《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我校已经完成“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并按照入围生源数不超过招生计划5倍的原则,确定2015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分(总分为110分,其中面试成绩100分,特长分10分)和入围考生名单。现将入围最低分和入围考生及特长生名单公示(见附件):
序号 |
专业名称 |
文科(艺术文) |
理科 |
入围分 |
入围人数 |
入围分 |
入围人数 |
1 |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方向) |
62.33 |
209 |
63.67 |
100 |
2 |
视觉传达设计(与台湾合作) |
66.67 |
97 |
|
|
3 |
文化产业管理 |
64.67 |
89 |
|
|
4 |
秘书学 |
65.67 |
58 |
|
|
5 |
网络工程 |
|
|
61.00 |
200 |
6 |
工业设计 |
|
|
64.67 |
93 |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未到招生计划的110%时,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本公示至4月27日16:30止,共10个工作日。考生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4-88052238,88052239;传真:0574-88052238;纪委监督电话: 0574-88044810。
温馨提示:
1、各专业入围考生仅代表考生具备填报对应入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志愿资格,无法确定考生最终志愿填报情况,因此我校不提供综合测试个人排名情况相关信息查询,考生无需来电查询个人排名情况。
2、入围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大红鹰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