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招生考试网 - 2010年艺考 - 各省美术联考 - 湖北美术统考 - 正文

 
关于做好湖北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2010-2-3 【字体:小 大】
关于做好湖北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 3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以下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和专业详见《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二、继续对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组织全省统考,对非美术类高职(专科)的声乐表演类、器乐表演(钢琴)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播音与艺术主持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音像技术类专业组织全省联考。有关统考工作事宜按省教育考试院文件执行。

三、独立设置的艺术本科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校考须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范围内进行,并接受指导和监督。

四、严肃查处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各类违规行为,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

附件: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

2、2010年教育部批准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专业)

3、2009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安排在艺术本科(一)录取院校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九日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各省美术联考
新疆美术统考 | 重庆美术统考 | 河南美术统考 | 辽宁美术统考 | 山东美术统考
浙江美术统考 | 湖北美术统考 | 福建美术统考 | 河北美术统考 | 四川美术统考
广东美术统考 | 安徽美术统考 | 广西美术统考 | 江西美术统考 | 山西美术统考
北京美术统考 | 上海美术统考 | 青海美术统考 | 湖南美术统考 | 黑龙江美术统考
贵州美术统考 | 天津美术统考 | 江苏美术统考 | 陕西美术统考 | 云南美术统考
甘肃美术统考 | 西藏美术统考 | 宁夏美术统考 | 海南艺术高考 | 内蒙古美术统考
吉林美术统考
艺考资讯
招生简章
成绩查询
试题辅导
专业考点
音乐联考
体育统考
书法考试
播音主持编导
艺术特长生
高水平运动员
艺术分数线
艺术培训
艺术类专业
录取查询
资料库
影视表演空乘
舞蹈音乐模特
摄影专业
学前教育
运动训练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
服装艺术表演
艺术院校
福建艺考
美术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