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克斯
(1)大调或小调音阶、琶音1套〔二升二降调号及以上,分别用连音、吐音吹奏〕,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2)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首,乐曲1首,奏鸣曲或协奏曲1个乐章,以上内容要求背谱演奏,奏鸣曲、协奏曲和有伴奏的乐曲必须自带伴奏人员;视奏(乐队声部片段)。
(3)听写,乐理。(B类)
●电声键盘
(1)技巧性练习曲1首(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及以上程度)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不同风格爵士乐曲2首,以上内容要求背谱演奏;流行乐曲视奏;(考生须使用考场提供的钢琴或电声键盘乐器演奏,如使用电声键盘乐器演奏,则不可提前预制伴奏音响)
(2)听写,乐理。(B类)
专业结构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76.5%+视奏13.5%+听写6%+乐理4%。
17、舞蹈表演与教育
初试:舞蹈基本功,包括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横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飞脚(男)、旋子(男)、蛮子(男)、蹦子(男);③四位转、平转、挥边转或旁腿转;④点翻、串翻。以上各种技巧可作复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试应着练功服(女:体操服、裤袜;男:汗衫、紧身练功裤)。
复试: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舞蹈模仿。
专业结构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及舞蹈模仿50%。
八、文化科目考试
考生持本院“文化考试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手续,并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规定的全部科目考试。
九、录取
1、音乐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总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文化课高考成绩3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音乐学理论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总成绩(专业结构成绩50%+文化课高考成绩5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艺术管理方向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总成绩(专业结构成绩20%+文化课高考成绩8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获得我院其它任一专业方向“文化考试通知书”的考生,均可填报艺术管理专业方向,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且在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上线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结合招生计划,按文化课高考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如文化课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按语文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英语(论坛)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再相同,则参照其专业结构成绩。
4、音乐音响导演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总成绩(专业结构成绩50%+文化课高考成绩5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5、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视唱练耳、音乐编辑与制作、演唱、中国乐器演奏、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钢琴演奏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全面考核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