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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延边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1-12-9 10:39:12 【字体:小 大】

 十一、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延边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者(吉林省美术类考生除外),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填报我校志愿。
  
  十二、录取原则
  
  1、我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进入文化课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吉林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吉林省统一录取原则即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成绩*100%。专业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当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参考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没有专业级差。
  
  5、吉林省、黑龙江、辽宁省的朝鲜族考生招生比例为总计划数的50%。
  
  6、其他按延边大学招生章程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学校校招生就业处:0433---2732477
  
  艺术学院:0433---2435916
  
  美术学院:0433—2435800、2435808
  
  招生办网址:http://zsb.y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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