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艺考 - 招生简章 - 正文
同济大学2012年艺术本科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1-12-9 16:47:34 【字体:小 大】

 

二、招生地区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计划

上海

北京

江苏

浙江

湖南

四川

山东

艺术设计

文理兼收

16

4

4

4

4

4

4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色盲、色弱者不取。

 四、专业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

    考生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业统考报名及专业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向所在省级考试院咨询)。

 五、录取规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级考试院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进入同济大学录取程序。

    2、同济大学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计算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文理科考生一起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合成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4、同济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六、联系电话

我校招办联系电话:021-65982643

我校设计与艺术学院联系电话:021-65981055

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65983358

七、本简章解释权归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12

将这篇文章一键分享到: Qzone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网易微博分享 分享到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QQ书签 Google书签 Del.icio.us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