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加减分看这里
根据今年的中考加分政策,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录取加分共分为考生身份类加分、素质教育类加分和过程评价类加分三项,加分项目学生获奖时间必须是在2011年9月1日之后。考生身份类加分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和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可享受加分,分值为5分。
而素质教育类加分又分为科技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三类。科技类加分项目中,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可享受10分的加分;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二、三等奖者加8分;在省教育厅与省科协共同组织的省级科技发明、科学论文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在团省委、省教育厅组织的“亿利达”杯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和在成都市教育局组织或市教育局与市科协共同组织的市级科技比赛(电子制作、机械模型、创造发明、科技论文、信息学)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均可享受5分的加分。
体育类加分项目中,参加规定比赛(限单项及团体项目中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的50%队员),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级的学生运动员加分分值为10分;参加规定比赛(限单项及团体项目中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的50%队员),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二级的学生运动员和获得各单项第一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第一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加分分值为8分;参加规定比赛,获得各单项第二、三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第二、三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可加5分。
艺术类项目中,经市教育局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者加10分;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二、三等奖者和获得成都市“蓉城十佳艺术新苗”的考生可加8分。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获一等奖者加5分。
在过程评价类加分中,获市(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同时,过程评价类还包含有一项减分录取政策,即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报考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高将降10分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报考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高降20分录取,报考市级示范性普高降10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