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广东中考 - 佛山中考 - 正文

佛山市教育局2015佛山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佛山市教育局 2015-3-7 11:51:15


附件 1
佛山市 2015 年中考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工作内容
3 月 13 日─3 月 23 日 中考网上报名
5 月 23 日─5 月 31 日 网上填报志愿
6 月 17、18、19 日 统一考试
6 月 20 日─7 月 2 日
答题卡扫描
评卷
登分
公布成绩
7 月 4 日─7 月 25 日 各批次录取— 21 —
附件 2
佛山市初中优秀毕业生免试入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准考证号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学校学习、任何职 证明人




成员 姓名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父亲
母亲
所获荣誉 等 第
毕业
学校推荐
意见 校长签名(单位盖章):
201 年 月 日
第一志愿
报考学校 家长签名
区 教
育 局
初 审
意 见 盖章:
201 年 月 日
市 教
育 局
审 批
意 见 盖章:
201 年 月 日
备注:⒈ 符合条件但不填报本表者视为放弃免试入学资格;
⒉ 本表后须附有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证书复印件的验证印;
⒊ 本表由考生填写,必须真实,否则将取消资格。— 22 —
附件 3
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文件规定,下列各类应届毕业生在
原总分的基础上给予加分投档录取:
一、驻“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以及在“高
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 3 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
3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
计工作 5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加 30 分投档录取。
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岛”连续工作 3 年以上(含
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 3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
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 5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
牲及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现役军人的子女,
加 20 分投档录取(须向军人所在师级单位政治部门提出书面申
请,佛山军分区、佛山市教育局联合审核)。
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考生加 10 分录取(须向市公安局政治处提出书面申请,佛山市
公安局、佛山市教育局联合审核)。
三、户籍从少数民族聚居地迁入我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 10
分投档录取(须由区级以上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凭考生户口所在地
的基层户籍管理部门的户籍登记材料确认)。— 23 —
四、具有佛山市户口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
子女和台湾学生加 5 分投档录取(须有区级以上侨务或者台湾事
务部门证明)。
五、在本市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才随归子女加 5 分投档录
取(限归国 3 年内子女参加中考有效,须提供区级以上人才引进
办证明、硕士学位证书和在国外生活 5 年以上证明)。
六、对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并依法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
我市农村村委会的纯二女户的女孩,在初中应届毕业并参加当年
中考者加 5 分投档录取(须有区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录取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项。
凡申报照顾录取的考生,须出示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
件供学校审核、存档,学校必须将符合照顾录取的考生在学校或
者有关媒体公示(学校公示时间为一周),再按程序报区以上招
生部门审批。考生提交照顾录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8 日,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24 —
附件 4
佛山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一览表




对象
基本材料
父母或监护人 子女
1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
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
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厅(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
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
生育证明
与 父 母 ( 或 一
方)同户的户口
簿
2 佛山市优抚对象适龄子女
部队师级或市级民政局以上
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
生育证明
户口簿
3 佛山市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市民政局核发的助养证、助
养人的户口簿
户口簿
4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
残疾人,委托佛山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
的适龄子女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
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
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

与 父 母 ( 或 一
方)同户的户口
簿
5
符合教民〔2011〕8 号文规定的进藏干部职
工子女
父母户口簿;进藏干部职工
房屋产权证书;单位组织(人
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
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与 父 母 ( 或 一
方)同户的户口
簿
6





佛山市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
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
才的适龄子女
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
证或处(局)级以上出具的
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与 父 母 ( 或 一
方)同户的户口
簿 或 其 它 身 份
证明材料
7
在佛山市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
的资格证;居住证;计划生
育证明
与 父 母 ( 或 一
方)同户的户口
簿或身份证
8
符合粤教基〔2005〕3 号文件规定、持有效
期 3 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
才类),并在佛山市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
子女
3 年或以上的引进人才类《广
东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

与 父 母 ( 或 一
方)同户的户口
簿 或 身 份 证 明
材料
9





佛山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
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荣誉市民证书或区以上政府
认可证明;居住证;身份证
或回乡证;本市户籍监护人
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与 父 母 ( 或 一
方)同户的户口
簿 或 身 份 证 明
材料— 25 —
10





在佛山市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
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 50
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
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
的适龄子女
区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
明和营业执照;居住证;身份证
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
与 父 母 ( 或 一
方)同户的户口
簿 或 身 份 证 明
材料
11
在佛山市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 80 平方米的非户
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房产权证明、居住证;计划生育
证明
与 父 母 ( 或 一
方)同户的户口
簿
12





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
明,并在佛山市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
身份证明;居住证或房产权证
明;护照原件(复印件存档)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我国驻外
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
相应亲属关系公证(外文需附中
文翻译公证)、监护人户口簿及
房产权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13 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并在佛山市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1.《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
明》;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或
房产权证明;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广东省
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监护
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台 湾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须 出 具
市 台 湾 事 务 局
开具的《台湾人
士 子 女 照 顾 录
取证明》
14



在佛山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费满 5 年以上(含 5 年),有固
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
籍人士适龄子女
1.在同一区内连续居住满5年证
明(有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连续
居住 5 年及以上的居住证;连续
5 年及以上营业执照;连续 5 年
及以上依法纳税证明);
2.在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
上证明(可同时作为在同一区内
连续 5 年居住证明材料使用);
3.计划生育证明
与 父 母 ( 或 一
方)同户的户口
簿
15 父母一方是佛山市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父(母)本市户籍户口簿;计划
生育证明
与 非 本 市 户 籍
的 父 母 一 方 同
户的户口簿
16
符合佛府办〔2010〕156 号规定,被批
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
迁适龄子女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
的入户卡
与 父 母 ( 或 一
方)同户的户口
簿
说明: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是否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由各区教
育行政部门决定(外籍和港澳台人士不必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2.以上未涉及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予以确定。佛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 年 3 月 5 日印发
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麦洁华副市长、邓灿荣副秘书长。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