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 2016 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10〕9 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招生管理,现将 2016 年佛山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专业代码(适用春秋两季招生)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一、各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行为的管理,未经公布的学校和专业,2016 年不得开展任何招生活动。主动公开佛 山 市 教 育 局 文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