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佛山市第一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佛山市第一中学是佛山市教育局批准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之一。学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和完善的体育设施,培养能力强,近年来参加省、市、区各级的比赛取得了辉煌的成绩:田径队近年比赛成绩一直保持在省前八名水平,并连续4年获得禅城区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冠军;女子篮球队连续3年获得市锦标赛冠军;近三年已向全国重点院校输送几批运动员:2014届田径队陈结儿、何健恒分别被中国人民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录取;2015届田径队有2人被华南理工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录取;2016年田径队有2人被中山大学拟录取,1人被华南理工大学拟录取。为提升我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推动学校体育事业全面发展,以体育拼搏精神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精神面貌,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升,现根据佛山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一条:招生项目
田径、男子足球、篮球、男子排球。
第二条: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10名,公示人数不超过20名。
项 目 计划数 备 注
田径 5 同等情况下,择优录取项目顺序:短跑、跳远、跳高、跨栏、投掷、中长跑;再同等条件,参加比赛获奖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男子足球 2 同等条件,参加比赛获奖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男子排球 1 同等情况下,择优录取项目顺序:二传、主攻、副攻、接应;再同等条件,参加比赛获奖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男子篮球 1 同等条件,参加比赛获奖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女子篮球 1 同等条件,参加比赛获奖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注:如有项目的运动水平达不到我校的要求,会把多出的名额调配到符合人数多于计划数的项目。
第三条、报考条件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报名
1.身体健康,报考佛山市高中的初中应届考生,并报名参加2016年市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成绩达到市招生办划定体育特长生资格线;
2.品行表现好,思想品德考核在良好以上;
3.体育特长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就可报考:
①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中学生体育比赛前六名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
②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水平(含二级);
③区级中学生比赛前三名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
第四条、报名办法
符合我校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佛山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fsyz.com.cn)下载报考申请表和测试登记表填写完整(表格复印有效),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30日前用快件邮寄或送到:佛山市第一中学体育科组收,邮编:528000 (信封注明: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料)。
联系电话:
田径:叶老师13827792870;男子足球:刘老师13924577097;男子排球:屈老师18823095214;男子篮球:颜老师13809858298;女子篮球:陈老师18688806122。
邮寄材料包括:
① 佛山市第一中学体育特长生报考表格; ②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 报名资格竞赛成绩证明的复印件; ④2张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
注:以上材料测试时需验原件。
第五条、测试的时间及内容
1.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详细请看附件。
第六条、录取标准
考生测试成绩和运动成绩均优秀,中考文化分数可降到佛山一中普通生录取分数线的65%进行录取。
第七条、录取程序
1.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领导小组对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进行审核,确定上报佛山市教育局拟录取名单,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2.拟录取的考生须签订录取协议书,录取后双方按照协议要求执行,不签视为放弃。
3.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升高中统一文化考试,并按协议规定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若不作为第一志愿填报者,视作自动放弃协议录取资格处理。
4.拟录取考生公示无异议,且中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者,由市招生办根据佛山市第一中学需求择优录取。公示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招生办法由佛山市第一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八条、管理条例
我校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收费标准
正式录取的体育特长生,按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物价局、佛山市财政局核定的公办重点高中普通生标准收费。
附件:
1.佛山市第一中学2016年体育特长生报考申请表
2.佛山市第一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体育专项评分标准
3.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2016年招收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第一中学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