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三教招〔2012〕21号
关于公布佛山市三水区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二批第二层次最低录取
控制分数线及录取标准的通知
区华侨中学、区实验中学,各初级中学:
佛山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继续采取计算机网上录取方式,第二批第二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该批次(层次)的招生计划以1:1为比例确定,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第二批第二层次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水重中(三水华侨中学实验中学)普通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24分。
二、佛山市三水区2012年中考第二批第二层次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三水重中)录取标准:
序号 |
学校名称 |
录取
分数线 |
录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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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佛山市三水区华侨中学-普通生 |
524 |
第1志愿,总分524.0,综合表现评价A,考试科目总分524.0,语数英三科2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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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佛山市三水区实验中学-普通生 |
524 |
第1志愿,总分524.0,综合表现评价A,考试科目总分524.0,语数英三科2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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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学生综合评价等级大于等于B。
三、录取办法
两所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剩余1284名招生名额(原招生计划1275名招生名额,第二批第一层次体艺特长生剩余计划9名招生名额追加到第二批第二层次三水重中普通生计划,合共招生计划数1284名招生名额),将按成绩顺序由高到低,按“S”形排列分为两组,由两所普通高中(华侨中学、实验中学)随机抽取并确定录取名单。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二O一二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录取 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