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设置和录取办法
1.定向生不另设志愿,普高志愿代码中的末位数“1”代表正常的缴费生包含定向生,即招定向生的优质普高代码末位数为“1”,先参加正常缴费生录取,如不能录取立即转为定向生录取;普高志愿代码中的末位数“2”代表先参加正常缴费生(含定向生)录取,如不能录取立即转为该校择校生录取。
2.定向生必须报普高批的第一志愿。
3.定向生录取办法:在正常缴费统招生第一次所划最低投档线下20分以内,以初中校为单位,根据学生的志愿,按中考学科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招满的剩余指标调整为正常缴费统招生指标,进行第二次录取。
4.定向生录取对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学校考查科目、全市统一考试科目的要求不变,只降低中考学科投档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