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开办福州西湖国际学校的批复
闽教合作〔2013〕148号
福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设立福州西湖国际学校的请示》(榕教〔2013〕73号)收悉。经我厅审核,并组织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专家评议组进行实地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经专家评议组实地评审,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基本符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教外综[1995]13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涉及教育部分)的通知》(闽教法[2013]5号)的有关规定,现予以批准开办。
二、福州西湖国际学校的办学层次为:幼儿园、小学、中学;办学规模为700人;招生对象为:外籍人员子女;法定代表人:郑棋(美籍);首期投入资金:500万美元。
三、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办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在招生、培养、考核和教学管理等方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确保质量;招收外籍人员子女和聘请外籍教师等事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福州西湖国际学校每年应将教职员及学生名册、教材、收费标准等报送你局和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备案。
五、请你局和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与福州市公安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加强福州西湖国际学校校园和师生宿舍的安全保卫措施,以确保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的安全。
六、请你局和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加强对福州西湖国际学校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有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福建省教育厅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