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会考][组图]2009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
社会普遍关心的《2009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教[2009]9号)已于近日出台并向社会发布。实施细则继续贯彻“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部分内容作了调整和增加。
一、变考试管理办法为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强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减少发文数,使学校、考生与社会更加方便和清楚地了解招生考试工作,今年将往年的考试管理办法修订为工作实施细则,与考试管理办法相比,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更全面具体,对报名、网上阅卷、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考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增加了部分内容
实施细则的内容总体上保持相对稳定,适当地增加了部分内容,如增加了报名流程和资格审查以及考务管理的章节内容,使考试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更高,同时也更方便考生和家长对考试工作的监督。
三、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是户口由外地迁入中山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即2009年3月16日前办理好入户手续,否则将按非本市户籍考生限制报考有关学校;
二是考生父母和考生本人均为我市农业户口,且已经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考生或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考生的录取照顾政策将可能有变化,具体另文通知;
三是中等职业学校投档办法由原来的按1:1投档调整为按1:1至1:1.2进行投档。
四、更加明确了报名的程序,考生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以保证考生的基本信息无误。
中山市招生办
2009年2月17日
[广东中会考][组图]2009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