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凡初中阶段参加由区县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联合举办的体育比赛(不含棋牌类)、且获得规定奖项的体育尖子生,其中招体育考试可免考,按满分(20分)计入中考成绩。新方案明确“不含棋牌类”,显示“棋牌类”考生未列入体尖生免考计分范围。
根据最新规定,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凡初中阶段参加由区县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联合举办的体育比赛(不含棋牌类),获得区县级体育比赛前3名,市级体育比赛前6名,全国、全省体育比赛前8名(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的考生可免考,其中招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20分)计算。
规定同时要求免考的体尖考生,需提供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向学校申报,并填报《2009年汕头市中招体育考试体育尖子免考申请表》,由各学校将体尖生申报材料报送区县教育局审定,并于4月25日前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