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南海中学招收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收项目及条件
(一)体育特长生
1、项目及学业成绩要求
项目:跆拳道、毽球、羽毛球、田径。
学业成绩要求:中考总分在第二批公办高中公费最低控制线上。
2、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
(1)本市户籍,正式学籍。
(2)凡获得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中学生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或达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含二级),或区级中学生各项目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为体育特长生。比赛时间为2011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内有效。
(二)艺术特长生
1、项目及学业成绩要求:
项目:美术、粤剧。
学业成绩要求:总分在第二批公办高中公费最低控制线上。
2、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
(1)本市户籍,正式学籍。
(2)凡获得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三等奖,或区级比赛二等奖的为艺术特长生。比赛时间为2011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内有效。
二、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事项 |
1 |
5.4-5.8 |
考生填写申报信息和打印《特长生报名表》 |
2 |
5.8-5.10 |
接受考生报名。报名点:南海中学初中部(西华路460号) |
3 |
5.14下午 |
学校组织专业测试 |
4 |
5.16 |
确认初审通过名单 |
5 |
5.24-5.30 |
通过体育、艺术特长专项考核名单。
公示点:南海中学初中部(西华路460号)门口 |
6 |
6.1 |
退还考生获奖证书原件 |
五、报考咨询电话
黎老师:81857050
谢老师、江老师:81854997
广州市南海中学招生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