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
统一录取工作按以下六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开展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试点班的招生。
第一批:省一级学校的公费生招生。
第二批: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省农垦中学、农垦加来高级中学以及参照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公费生招生。
第三批:省、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的择校生招生。
第四批:高职高专学校、开展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试点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的招生。
第五批: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的择校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