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现将《2015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5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
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今年我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2015]16号)和《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琼教中招 [2015]8号印发),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3月10日—4月30日止。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我县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在我县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2、学籍在我县的本省其他市县户籍考生,可以在我县报名参加考试。
3、户籍不在我县,但学籍在我县并在我县初中毕业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也可以在我县报名参加考试。
4、现在我县就读的非本省户籍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在我县报名参加考试:
(1)学籍在我县,并在我县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
(2)法定监护人为在我县就业的常住人员,且具有我县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件。
5、已在各类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学生)注册并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和报名须知
1、3月2日至3月8日,省中招办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全省初三年级学生信息统一导入省中招系统,并自动生成考生准考证号,学校应及时将准考证号告知每一位考生。
2、3月10日至4月30日,学籍在我县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具有本县常住户籍的外省市回琼升学考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因种种原因至报名前尚未取得学籍且在我县就读初三年级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等在县中招办报名。
3、考生报名时须交本人和父母户籍原件、复印件和符合享受优惠照顾政策的相关材料。在县中招办报名的考生还须交毕业学校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应届毕业生、评语鉴定)、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成长记录袋(社会青年交村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政审鉴定意见)。
4、非本省户籍的考生(不含港澳台籍考生和外国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我县公安部门出具的其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归侨考生、归侨子女考生(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简称“三侨生”)须提供经县级以上外事侨务办审核的《201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三侨生”审核表》一式两份(《实施细则》附件2)。港澳台籍考生、外国籍考生,须提供有关身份证件(户照、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和县级以上外事侨务办、港澳台办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6、农村独生子女户子女、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须提供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确认的《201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户结扎户子女审核表》一式三份(《实施细则》附件3)。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举报电话:65307232,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举报电话:85523215。
7、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考生须提供经三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的《2015年海南省驻三沙市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审核表》(《实施细则》附件4)。
8、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由县民宗局负责审查确认。各校要按规定时间将计划填报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民族特招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国兴中学普通班志愿的考生花名册(《县方案》附件3)连同已经县民宗局审查确认的《201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成分审核表》(《实施细则》附件5)、考生和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名和学校盖章)一式三份。省民宗委举报电话(65339104),县民宗局举报电话(85523597)。
9、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10周年以上的汉族公务员和教师、医生、农业等专业技术人才(中级以上职称)的子女,在报考国兴中学面向全省统一录取的公费生时,可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同等待遇,此类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交经各有关部门审查确认的《201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汉族考生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待遇证明表》一式两份(《实施细则》附件6),经学校和县中招办审核后,存入考生纸介档案袋。
10、学生在何处报名,报考资格和相关材料由何处负责审查。尤其是否应届生、民族身份和涉及到享受优惠照顾政策的相关材料要认真审查和确认。经审查确认后的户籍及各种证明、证书原件退回还给考生,复印件须有核验人签名和学校印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11、4月30日前,学校将核验符合规定的“考生身份情况”和“符合优惠政策情况”材料信息,在该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相关栏目前“□”打“√”,然后将核验合格的“考生身份情况”和“符合优惠政策情况”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县中招办,以便复查。
12、全省统一使用电子摄像的方式采集学生相片,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购置完善电子摄像设备,以满足学生电子摄像的需要。学生相片一律采用淡蓝色背景颜色,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数码相片,JPG图片格式,规格要求为168(宽)×240(高),文件大小为不大于30K。
13、5月20日前完成八年级生地会考报名。
14、中招报名考试缴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招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2]229号)和《关于调整中招体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审批[2011]159号)执行,各学校不得擅立名目违规收费。
15、报名结束后,各学校要认真复查核对报名人数和考生报名信息,以防漏报错报。报名工作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对考生高度负责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查考生材料和审核考生报名信息,确保考生报名材料属实,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县教育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提供虚假材料报名和享受优惠照顾政策等行为。
二、填报志愿
(一)实行考后估分网上填报志愿。
(二)6月27日-7月6日中午12:00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7月7日-10日中午12:00为县中招办和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时间。
第一批录取学校的统招计划分两段进行录取,第一段录取的计划数为该校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所得部分;第二段录取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海南中学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县(单位)。第一段录取后,7月29日-30日上午12:00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上网自主修改或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修改。第二段录取时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未修改志愿的考生,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
(三)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志向、爱好和家庭经济状况,依据录取批次,自主填报各类学校志愿。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各批次的填报方法和要求详见《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2015年海南省中招指南》。
(四)我县四所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招收我县户籍考生。学籍在我县的省内非我县户籍考生可以填报我县四所普通高中学校计划,但不能填报海南中学、海南华侨中学和海师附中等学校在我县招收的统招生计划(指标)志愿。
(五)乐东中学、黄流中学和县思源实验高级中学为第二批志愿学校,这三所学校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两所。
(六)冲坡中学为第三批志愿学校,冲坡中学计划招收少数民族学生50名,各校应提醒考生填报该校志愿。
(七)我县户籍考生不受区域限制选报我县四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八)各校要积极发动和引导考生填报我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内其它高职高专学校、中职学校(含开展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
(九)为了提高考生志愿的有效率,第一,报志愿前,各校应组织考生学习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指导考生认真阅读《中招指南》,使考生懂得填报志愿的重要性和盲目随意填报志愿带来的风险;第二,指导考生要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志向、爱好和家庭经济状况,依据规定的批次自主填报各类学校志愿;第三,各学校、教师不得采取任何方式人为强行要求学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窗口关闭后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不得更改,签名确认后的《志愿确认表》也一律不得涂改,并存入考生纸质档案备查;第四,各学校要对考生讲清楚,不按志愿到录取学校就读而擅自到未报志愿学校报名入学的考生不能拥有学籍,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录取学校和考生本人负责;第五,学籍在我县的省内其他市县户籍考生选择填报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二选一)的,学校要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市县中招办提交户口簿复查;第六严禁“有偿志愿”行为,维护正常的中招工作秩序。
(十)学籍在我县的三沙市户籍考生在填报志愿等方面享受我县户籍考生的同等待遇。
(十一)外国籍学生只能填报具有接收资格的学校(《实施细则》附件8)。
三、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的日常表现、各科目考查结果等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查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及家长评价的结果,对学生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琼教基[2013]4号)执行。
我县户籍外回考生、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县中招办组织相关人员,依据考生今年参加我省理化实验操作考查、生地考查成绩,并参考其平时学习、工作表现情况评定。对外回考生,主要参考其毕业学校提供的该生的日常表现鉴定、初中各学年度考试考查成绩等材料;对往届生,主要参考其初中毕业时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现就职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反映个人表现情况的相关材料。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于5月5日前完成。
四、学业水平考试考查
(一)在我县报名交费的考生,在我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查。
(二)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学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25—27日,各科考试的具体时间和科目安排详见《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的“全省统一考试时间”表,学校应切记告知考生,考生应切记各科考试时间。
以上七科考试的试题和答题卡分开。答题前,考生务必用黑色墨水笔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清楚,贴好考生条形码,并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准考证号、姓名和科目。答题时,考生用2B铅笔填涂选择题答案和作图(作图时须再用黑色墨水笔描黑),用黑色墨水笔答主观题。主观题答案要准确写在规定区域内,不要超过大黑框,否则无效。修改时用塑料橡皮擦干净。生物和地理两科考试答题时,考生用黑色墨水笔将答案直接写在试卷上。所有科目的考试都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另发。
体育科考试由县教育局根据省厅印发的该科考试方案制定具体的考试方案并组织实施。今年我县体育考试全县仍设1个考点,即乐东中学考点,全县考生在乐东中学考点应考。监考员和工作人员从县教育局、县研训学校和县城各中学抽调组成。4月20日前完成体育考试工作,具体按《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县教育局中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中招办和体卫职能岗负责组织实施。
乐东中学、黄流中学和思源实验高级中学招收体艺特长生方案于4月25日前报县中招办,学校测试于5月10日前完成,并按1:1.2确定测试合格名单(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后于5月20日报县中招办。
(三)全省统一考查科目为八年级生物、地理和九年级理化实验操作。生物、地理考查全县设3个考点,由省统一命题,县组织考试、组织评卷。考试时间6月27日下午15:00—17:15。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在县教育局和县研训学校监督和指导下由学校按《海南省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核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进行。届时县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进行巡视指导,请各校把考查的具体时间告知县中招办,以便安排做好巡视指导工作。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于2015年5月5日前完成。
考试考查科目成绩及呈现方式要求说明详见《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查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考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主动联系当地公安和卫生等部门配合做好安全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考生安全。
五、录取
(一)省一级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以及我省高职高专学校、中职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办法和要求具体详见《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
(二)我县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按我县报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并公布的计划执行。
2、招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3、招录办法。我县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由省中招办根据设定的条件统一出档,录取学校(或委托县中招办)在网上阅档并按计划提出拟录名单,县中招办在网上审批。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具体录取办法为:
乐东中学录取统招生,依据全县汉族和少数民族毕业生比例和该校招生计划确定汉族生和少数民族生录取人数划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黄流中学录取统招生,不分汉族和少数民族,只划一条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乐东中学、黄流中学教职工子女的录取,由省中招办出档,县中招办根据学校提供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没意见后,于5月16日前报县中招办,否则不予录取),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为扶持薄弱学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从乐东中学和黄流中学招生总计划中,将35%指标分配到全县初中学校(暂不分配至乐东中学和黄流中学初中)录取。指标分配以报考率为依据,录取办法是,乐东中学和黄流中学统招生计划录取完成后,分别划定汉族和少数民族考生分数线(原则上不得高于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90%),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乐东中学和黄流中学指标到校生录取方案于5月25日前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思源实验高级中学录取统招生,依据全县汉族和少数民族毕业生比例和该校招生计划确定汉族生和少数民族生的录取人数,划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乐东中学、黄流中学和思源实验高级中学录取体艺特长生,从本学科考试入围考生中,按志愿以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冲坡中学录取统招生,汉族生录取600名,少数民族生录取50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乐东中学、黄流中学、思源实验高级中学和冲坡中学统招生计划是否录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由录取学校决定,并于5月16日前报县中招办向考生公布。
乐东中学和黄流中学统招生录取各考试学科(含体育)成绩均达到D等以上(含D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总等级达到C等以上(含C等)的应届毕业生。思源实验高级中学和冲坡中学统招生录取各考试学科(含体育)成绩均达到E等以上(含E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总等级达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
4、录取顺序
我县四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以下顺序录取:第一,确定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门槛;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科的原始分总分;第三,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区分,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
凡已被某一所学校录取的学生,其它中学不得再次录取,否则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后果由录取学校负责。
六、优惠照顾政策
优惠照顾政策按《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的项目执行,我县不再增加优惠政策项目。
七、除以上方案外,其他工作按《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杜文懿任组长,局主管中招工作的副局长曾锋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副局长和各有关岗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邢福忠任办公室主任。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林秋副县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的配合下开展工作。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中考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中考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实现“平安中考、阳光招生”的目标。
县中招办联系电话:85526884、85531391(传真)。
附件:1、2015年乐东县中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2、乐东县各中学中招用户名
3、2015年中招少数民族考生申请享受政策照顾
资格名单
4、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初二生地考试成绩登记表
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0日印发
二○一五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中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日 期 工作安排和要求 负责部门
1 1月31日前 研究制定报送2015年招生计划 县中招办
2 2月20日前 研究制定报送2015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 县中招办、体卫艺职能岗
3 3月12日 参加全省中招工作会议 县中招办
4 3月13日 向局领导班子汇报省中招工作会议精神,研究2015年全县中招工作 县中招办
5 3月8日-3月15日 确定报考名单,将准考证号反馈给学生 各中学
6 3月20日—3月26日 全县中招体育考试 县中招办、体卫艺职能岗
7 4月10日 召开全县中招工作会议 县中招办
8 4月10日—4月30日 考生报名,从网上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给考生核对签名 各中学、县中招办
9 4月14日前 完成体育考试成绩汇总并上报省中招办 县中招办、各中学
10 4月17日前 各中学向县中招办报送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时间。 各中学
11 4月20日前 完成少数民族生、享受优惠政策生等材料的审查,并报县中招办审核备案 县民宗局、县教育局、计生局、有关学校
12 4月20日—30日 核对、修改和汇总考生报名信息,录入考生少数民族身份及优惠政策条件特征 各学校、县中招办
13 4月25日前 乐东中学、黄流中学报送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测试方案。 乐东中学、黄流中学、有关学校
14 5月4日-10日 报考省重点中学和乐东中学、黄流中学文体特长生的考生到报考学校测试和面试,学校公示合格考生名单、成绩。 乐东中学、黄流中学
15 5月10日前 完成八年级生地报名,向县中招办报送有关表格 各学校、县中招办
16 5月5日前 完成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测试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予以公布和报送县中招办 各中学
17 5月8日前 向省中招办报送经审查的享受优惠政策考生材料;向省民宗委报送经审查确认的少数民族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生待遇的汉族考生名册;向省卫计委报送经审查确认的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子女考生名册 县中招办、民宗局、计生局
二○一五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中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日 期 工作安排和要求 负责部门
18 5月13日前 向省中招办上报考生考场编排方案、体育成绩、生地成绩、理化实验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县中招办
19 5月16日 各中学报送监考员名单、评卷员名单;乐东中学和黄流中学报送职工子女名单、文体特长生面试成绩 县中招办、各中学
20 5月15日—20日 组织核对省中招办导入考生的生地成绩、体育成绩、理化实验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各中学
21 5月25日前 向社会公示,并向省中招办报送指标到校生计划分配方案 县中招办
22 5月26日—6月1日 完善考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县中招办、各中学
23 6月5日前 上报考生人数、考点数、试卷数和评卷员名单 县中招办
24 6月11日—15日 参加省中招考务保密工作会议,召开全县中招考务保密工作会议 县中招办
25 6月20日前 召开考试期间有关单位联席会议 县中招办
26 6月23日 到省领取中考试卷、英语听力光盘、评卷教师聘书 县中招办
27 6月22日—24日 布置检查考点、考场,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培训 考点、县中招办
28 6月25日—27日 全省统一考试 县中招办
29 6月27日—7月6日
中午12:00 组织和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县中招办、各中学
30 6月28日 送考生答题卡到评卷场 县中招办
31 7月2日—3日 全县初二生地评卷 各中学、县中招办
32 7月19日 公布考生中考成绩 县中招办
33 7月19日—20日 考生考试成绩查询 中学、县中招办
34 7月22日—8月12日 中招录取 县中招办
35 7月29日—30日
中午12:00 考生修改第一批次志愿 县中招办、各中学及考生
36 8月26日—9月11日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补录 中学、县中招办
37 8月20日前 各高中学校向县中招办报送《录取新生花名册》 中学、县中招办
38 10月8日前 县中招办向省中招办报《录取新生花名册》、中招工作总结 县中招办
中招各学校帐号
学校名称 中招帐号 密码
乐东中学 xx2701 123456a?
乐东县民族中学 xx2702 123456a?
乐东县大安中学 xx2703 123456a?
乐东县志仲中学 xx2704 123456a?
乐东县三平中学 xx2705 123456a?
乐东县万冲中学 xx2706 123456a?
乐东县千家中学 xx2707 123456a?
乐东县冲坡中学 xx2708 123456a?
乐东县九所中学 xx2709 123456a?
乐东县乐罗中学 xx2710 123456a?
乐东县黄流中学 xx2711 123456a?
乐东县黄流二中 xx2712 123456a?
乐东县邵逸夫中学 xx2713 123456a?
乐东县联合中学 xx2714 123456a?
乐东县佛罗中学 xx2715 123456a?
乐东县英海中学 xx2716 123456a?
乐东县尖峰中学 xx2717 123456a?
乐东县尖峰林业局子弟学校 xx2718 123456a?
乐东县思源实验学校 xx2719 123456a?
乐东县保显学校 xx2720 123456a?
乐东县保国学校 xx2721 123456a?
乐东县山荣学校 xx2722 123456a?
乐东县乐光中学 xx2723 123456a?
乐东县抱伦学校 xx2724 123456a?
乐东县福报中学 xx2725 123456a?
注:请各学校及时修改密码,中招网网址http://www.zz.ha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