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学科分值和各学科等级划分方式
2015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数为10.28万人,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20分,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每科满分100分,体育科满分50分,8科满分共计810分。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科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划分,各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全省今年考生人数比例依次确定,其中:A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10%,B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20%,C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30%,D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20%,E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15%,F等级占全省考生总人数的5%。
体育考试成绩以A、B、C、D、E、F六个等级划分,各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45—50分;B等40—44分;C等35—39分;D等30—34分;E等20—29分;F等0—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