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省教育厅中招办要求各市县(单位)和招生学校要认真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不得计划外招生,不得空挂学籍。省教育厅将在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学校省内通报批评。
此外,各市县(单位)和招生学校于9月9日前将录取情况统计上报省中招办备案。高一新生花名册及电子版请于2012年10月8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花名册所列的新生名单要与省中招录取系统所录名单一致,以便及时确认高中学籍和提交省考试局办理考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