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查)科目等级按照考生人数比例划定
此次中考制度方案的调整,最大的亮点为考生的考试(考查)科目等级将不按分数划定,而是根据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比例按考试(考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具体来说,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考试(考查)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划分。其中,A等级占当年全省考生总人数的10%,B等级占当年全省考生总人数的20%,C等级占当年全省考生总人数的30%,D等级占当年全省考生总人数的20%,E等级占当年全省考生总人数的15%,F等级占当年全省考生总人数的5%。
体育考试成绩则按分数高低划分分为A、B、C、D、E、F六个等级。其中,36—40分为A等,32—35分,28—31分为C等,24—27分为D等,16—23分为E等,0—15分为F等。
值得一提的是,考生统一考试学科成绩将以各考试学科等级和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呈现,即既公布考生的考试学科等级,又公布由各考试学科原始分相加而成的原始分总分,而各考试学科单科原始分不公布。
2013海南中考考试(考查)科目等级按照考生人数比例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