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作为“优抚类”考生,可降分录取
1.现役军人子女降5分录取;
2.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残疾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缘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降20分录取。
三、操作办法
(一)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类加分条件的,不同类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以8分为限。
(二)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降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条件(分值最大项)进行降分录取。
(三)同一考生同时符合加分投档、降分录取条件的,则在加分基础上予以降分录取,但最终加、降分累计不得超过20分。
(四)符合加分、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填写《萧山区各类高中招生加分、降分录取考生登记表》。华(归)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需提供区级相关部门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可凭身份证、户籍本或相关部门的证明作为依据;申请降分录取的考生需提供其父母相关部队政治部(处)、民政部门的证明。符合加分、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由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后公示7天,如无异议,汇总造册上报(附证明或证书复印件),于5月25日前上交高中教育科。
附件2:
萧山区2013年直升生招生办法
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收直升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变以中考分数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也是进一步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的改革措施之一。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这一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萧山区所辖的其他各类学校经学校申请,教育局批准,可以提前自主招收直升生。
二、提前自主招生时间
直升生的招收,在初中毕业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三、操作办法
1.萧山区所辖的各类学校提前自主招收的直升生录取工作在5月中旬进行。
2.学生可向所在初中提出申请,并可填报1~4个学校(专业),同时填涂《提前录取志愿卡》,学校审核后,按不超过毕业生数8%的比例推荐。
3.招生学校根据初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抽考科目成绩(各校也可组织进行面试,并结合面试情况),先在第一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如不足,则在第二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如再不足,则在第三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如再不足,则在第四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
4.已被该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高中招生文化考试。
附件3:
萧山区2013年高中招生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特长生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经学校申请,教育局批准,可提前招收特长生班1~2个。
招收特长生班学生的学校必须制订相关的招生方案(内容包括招生的对象、数量、考核录取办法等),并报教育局批准。
符合特长生班招生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特长生报考登记表》(须经家长亲笔签名),经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审查后报招生学校,初中学校要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在校期间获奖、特长等证明材料。
招收特长生班学生的学校,对报名学生要组织进行一次相关的测试考核,并根据中考成绩和测试考核结果在招生的第一批录取前完成录取工作。
凡招收特长生班的高中必须对特长生单独设班教学。
二、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人数
区直属高中根据各校招收运动项目意向和特长生运动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招生计划为:
萧中、二中、三中、五中、六中、八中、九中、十中、十一中等各校均招收8名,一职、二职、三职、四职等各校均招收6名。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各项具体招生人数由各校自定。
(二)报名资格
1.运动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1)田径项目:萧山区2013年上半年九年级学生田径选拔赛各单项男女前六名、杭州市前八名、省前十名。
(2)篮球、排球项目:2012~2013年区级及以上篮球、排球赛比赛的男、女主力队员,经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考评,确认特长生资格及名次(男女各15~20名)。
(3)乒乓球项目:2013年萧山区初中生乒乓球赛(A、B、C综合组)男、女单打前五名。
(4)举重拳击项目:2013年萧山区初中生举重比赛各级别(A、B、C综合组)第一名;拳击运动员在2012~2013年获杭州市级比赛前三名,省级前八名者。
2.文化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1)田径、球类项目:一级重高不低于400分,其他普通高中不低于320分;职业高中中考成绩不低于200分。
(2)举重拳击项目:可降低20分录取。
(3)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个别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有意招收的,经教育局同意,文化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资格第1条标准的考生在5月20日前向所在初中申请并填写《2013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学生家长必须在报名表上的“家长意见” 栏中亲笔签名。各初中要认真审核,由校长签署意见后,5月25日前将《2013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送高中教育科。
(四)录取办法
体育特长生录取坚持遵循本人志愿、择优录取和统一调配相结合的原则。录取时间安排在第一批录取前进行,录取时按考生在《2013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中填报的志愿录取(与《志愿卡》上填报的志愿无关)。各高中录取时,按各校体育特长生招生人数,先录取所报第一志愿中运动成绩名次好的,如运动成绩相同,则根据高中招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中录取人数不足,则从第二志愿所报的考生中录取。再不足,则从愿意服从统一调配并符合学校招收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区少体校毕业生与其他毕业生情况相同时,予以优先录取。如有学校未招满计划数,则多余名额纳入相应学校的第一、二批统招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