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教教〔2013〕16号
临安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临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征求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初级中学、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淡化升学竞争,促进全市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2013年临安市普通高中继续招收保送生。现就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预选保送生的对象与条件
1. 预选保送生对象:具有本市初中在册学籍号的浙江省户籍应届毕业学生。
2. 预选保送生必备条件: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守则,操行评定优秀,学习成绩优异,体育成绩合格,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良好。
3. 预选保送生学习成绩优异参考标准:按中考文化课考试科目计分办法,初三第一学期期末成绩位居所在学校年级前25%以内。
二、普高提前批保送生录取办法
符合预选保送生条件,根据学生本人志愿,各普通高中依据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检测成绩(满分590分)、体育升学考试成绩(满分30分)、信息技术课程学习能力考试成绩(满分5分)按总分择优录取,缺额不补。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检测时间为4月18日-19日。
三、预选保送生名额及各校招生人数
1.预选保送生名额按初中学校浙江省户籍初三毕业人数20%分配。实验初中预选保送生名额分配办法另行制定。预选保送生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全市2013年共招收普通高中保送生780人,各普高招收保送生名额如下:
提前批(办学地点:临安中学):100人
第一批招生:临安中学200人,於潜中学160人,昌化中学160人,天目高级中学160人。
四、操作程序
1.初中学校成立预选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统一领导保送生的预选工作;将学校预选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预选保送生名额、普高招收保送生名额等内容张榜公布。
2.初中学校以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的理念为导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保送生条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推荐保送”办法。
3.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召开申请学生家长会,公布学校“推荐保送”办法。
4.学校根据申请学生的德、智、体诸方面情况,综合评定,择优推荐。
5.被推荐学生的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不少于三天,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意见。
6. 4月8日-9日开通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10.8.2.10)。被推荐保送的预选生,每生每批次限报一所高中,在此期间不报或漏报的考生不予补报。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不相一致时以网上报名为准。
7.年4月12日前初中学校将保送生推荐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基础教育科,一份学校存档)和网上报名花名册经学生签名确认、校长签字并盖学校公章后送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石煊晟。
8.录取办法:各批次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其剩余计划从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进行志愿补报,录取方式同前。补报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缺额不补。
9.被提前录取学生自动取得我市普通高中学籍,并于6月10日到录取学校报到。被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中考。
五、监督保障
1.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牵头成立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监督小组,保证招生工作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2.各有关学校必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正确宣传引导,操作过程规范有序,确保招生质量。
3.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1.2013年临安市普通高中预选保送生名额分配表
2.2013年临安市普通高中预选保送生推荐表
3.2013年临安市普通高中预选保送生报名表
临安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1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