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二中树兰实验学校
2013年提前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精神,优化育人模式,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学校特色化发展,现根据学校发展需求,经余杭区教育局批准,特制定《杭州二中树兰实验学校2013年提前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名额
2013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为180名。
二、报名条件
1、201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遵纪守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初中阶段无严重违纪行为。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至少获得一个A等。
3、身体素质好,体育成绩合格,心理健康,无重大疾病。独立生活能力强,适应寄宿生活。
4、学习习惯好,成绩优良,无明显薄弱学科。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来学校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571-89197811,0571-89199900)
四、招生办法
学校自行组织入学考试和面试,择优录取。
考试科目:语文和英语合科考试100分钟,试卷分值150分;数学和科学合科考试100分钟,试卷分值150分。
考试时间:5月12日(星期日)。
考试地点:学校内。
五、录取与公示
我校根据学生参加测试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于5月下旬公示在学校网站上,公示结束后,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招生政策的规定,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即取得我校学籍。
六、监督与保障机制
余杭区教育局对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附则
本办法由余杭区杭州二中树兰实验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