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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源中考报考办法和资格审查

来源:河源市教育局 2016-2-25 11:32:50

报考资格

(一)有河源本地户籍和本市学籍,年龄18周岁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二)无河源本地户籍但有河源3年完整学籍,年龄18周岁以下,本人有需要参加河源普通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三)有河源本地户籍无本市学籍,但具有3年完整广东省内学籍,年龄18周岁以下,本人有需要参加河源普通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四)无河源本地户籍和学籍,但属于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年龄18周岁以下,本人有需要参加河源普通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五)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经考生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部门同意,可到就读县区教育部门办理借考手续后在我市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六)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三、报考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符合报考资格(一)、(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然后报县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

(二)符合报考资格(三)、(四)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教育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核。

(三)无河源本地户籍和本市学籍的借考生,需与本县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签订借考协议(市直初中毕业生与源城区招生办签订协议),由县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组织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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