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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淮安中考录取照顾加分政策

来源:淮安市教育局 2013-3-29 10:42:59

2013淮安中考录取照顾加分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照顾(如考生具备二项以上照顾条件时,只享受其中一项,照顾分不得累加),由学校择优录取。
㈠下列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1.归侨子女、归侨青年以及华侨子女和港澳、台湾省籍的考生。
2.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㈡下列考生录取时加20分投档
1.革命烈士子女。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㈢驻淮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照顾政策另文下达。
㈣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加5分投档。
㈤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或获得省运会第一名的运动员可直升三星级以上高中;获得省运会第二、三名或省年度比赛第一名的运动员可直升普通中学或加100分参加三星级以上高中录取,也可录取到淮安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特长生照顾政策另文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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