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考生中考总分高于440分未被前四批录取的有资格申报区属高中择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4]27号)、《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惠市教[2014]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经研究决定,今年,中考总分(含加分,下同)高于440分未被前四批录取的我区考生有资格申报区属普通高中择校。具体如下:
一、申报资格:在惠城区报名参加中考,中考总分高于440分的未被前四批录取的考生可申报登记,且一个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区属普通高中学校申报。
二、申报时间:2014年7月24日上午8:30至下午6:00,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地点:原初中就读所在学校。
四、申报方式:考生到原初中就读学校,向学校提出申报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学校通过《惠城区中考考务管理系统》向教育局申报。
五、录取原则:报名时间结束后,教育局依据各高中学校的申报情况,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惠城区教育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