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附中(金华二中)2013年秋季普高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为了做好2013年浙师大附中普高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金华市201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浙师大附中2013年秋季普高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普高特长生招生工作是学校高一新生招生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公平竞争、公正录取,有利于基础教育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招收对象 年龄在16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特长生的推荐报考类别与条件: ①体育类: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田径项目前六名或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初中阶段参加市(地)及其以上正式女子篮球等比赛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且田径类有专长的考生等。 ②艺术类: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的考生或取得浙江省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三、报名时间、条件与测试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0日~29日 2.报名条件:符合上述招收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考生所在学校推荐、经考生所在初中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由初中学校集体向我校报名或考生本人直接到我校招生办报名。 报名时须带: ①考生所在学校推荐表(学校意见、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注明推荐类别。 ② 户口本、近期同底版正面二寸免冠照片2张。 ③ 相关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3.测试时间:2013年4月30日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和科学 四、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文化测试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由浙师大附中招生办统一录取,报市招生办审批。 同等条件下,初中阶段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初中阶段获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综合素质等第3A者优先。 五、本录取办法的解释权在浙师大附中(金华二中)校长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1000 浙师大附中(金华二中) 二O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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