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下迁居民子女享同等待遇
今年开始,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小学生和初中生)在九江入学,以“市本级优先、同等对待、就近入学”为原则,有九江市城区房产证的,根据房产证所在地,就近安排到九江市城区小学和初中入学;在庐山新城居住的,小学入学尊重学生家长的意愿,就近安排到浔阳区、庐山区小学、九江市双峰小学(庐山区校区)或庐山新城小学;初中入学原则上就近安排到九江市外国语学校(新校区)。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初中升高中统一到庐山教育局中招办报名,经庐山教育局中招办初审、市中招办复审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此外,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中等学校,按具体规定执行。凡来我市投资经商及外来落户我市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市区居民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安排入学。进城务工和返乡就业农民子女统一由市(县、区)中招办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安排到相关学校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