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二级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的录取
(1)录取条件
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合格以上,全市统一考查项目合格,学校考查科目合格,全市统一毕业升学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等级均达C级以上(含C级),并达到一、二级达标学校招生的等级要求;然后按学生志愿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综合素质等级分值和其他加分的投档总分(下称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
按等级切线确定入选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的等级排列情况及一、二级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的招生总数,按1∶1.5切线。等级排列采用“A先”原则,按10A,9A1B,9A1C,8A2B,8A1B1C,8A2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切线切到某一等级时,应将该等级考生全部划入投档等级内。
在入选考生中根据一、二级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的招生总数,按1:1.1的比例划出投档总分的投档线,再按入围、入选考生的投档总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正常缴费生的招生数1∶1的比例投档择优录取正常缴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