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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漯河中招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来源:3773中考网 2013-5-31 21:39:29

漯河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体(科)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二〔2013〕368号)和省招办《关于2013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豫招中〔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下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统一信息采集、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分类录取的招生办法。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
                                                          一1一 
指导,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确保我市2013年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报名
2013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统一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市、县(区)教体(科)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幼师专业、师范类“五年制”、“3+2”和普通高中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不限婚否和年龄。考生报名须交纳报名考务费,交费标准执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规定,每生收报名费10元,考务费28元,计38元。
    各县(区)教体(科)局、各有关中学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报考条件,保证报名工作质量。要公开考生报考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二、考试
    考试是整个中招工作的中心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
  一2一 
组织。考点必须集中设在市、县(区)政府所在地或条件较好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考点建设必须符合规范化考点标准要求。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继续把防止利用手机等通讯手段作弊作为重点,加强监考和巡视工作。切实加强对考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对考生的诚信教育,提高考务人员和考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工作的力度。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巡视到每一个县(区)及每个考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巡视到每一个考点和每个考场。要完善保密措施,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责任到人,杜绝失泄密现象,确保万无一失。
1.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招生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英语听力考试采取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2013年全省中招考试方案仍为单科考试方案(满分600分),具体安排见下表:

日期

时间

科目

分值

备注

6月25日

 

上午

8:30-10:3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40-17:30

50分钟

化学

50

 

6月26日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思想

品德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一3一 
    开卷考试,考生必须坚持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相互商量和抄袭。
全省中招考号统一为12位,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位为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代码(漯河市11);第五、六位为县(区)代码(源汇区02,召陵区04,舞阳县21,临颍县22,郾城区23);第七位为报考类别代码(1为普通高中,2为普通中专,3为职专),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
2.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县(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具体实施,按照每科5分,三科共15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和健康素质测评。从2013年起,中招体育考试统一按满分5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3.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由初中学校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三、填报志愿、评卷工作与建立档案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和我市实际,今年中招工作中的照顾对象申报、报考志愿、考生查询成绩、高中录取情况查询等项工作均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准考证号和登陆密码登陆该平台进行操
  一4一 
作和查询。
    1.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生填报志愿统一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上进行,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系统提示自主填报,提前批志愿只能填报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国际班”、“实验班”;第一批只能填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志愿只能填报一所;第二批只能填报其他的普通高中,择校志愿也只能填报一所。各普通高中根据录取情况需要征求志愿的,经批准后由市教育局在中招信息平台上发布征求志愿公告。
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五年制”、“3+2”志愿和两个小中专志愿。报考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没有兼报“五年制”、“3+2”和普通中专志愿的落榜考生及不参加中招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普通中专学校,也可以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报名。
省招办对具有普通中专招生资格的学校统一编制学校代码并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同时,将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印制成《2013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全省公布,并发到各个初中学校以方便学生选报普通中专志愿。从2013年起,除个别学校外,普通中专其它学校招生计划一律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制定分市生源计划方案。
                                                        一5一 
    各县(区)、各学校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考生报考志愿由学生本人填报,严禁强迫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严禁学校和教师代替考生填报志愿。非经考生同意,任何人不得修改考生的报考志愿。
     2.评卷、登分、复核工作。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三区统一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组织,舞阳、临颍县由各县教体局组织,6月27日开始,7月3日结束,7月4日各县将分数盘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7月5日考生查询成绩,7月6一7日复核成绩。
    3.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不再统一建立纸质档案,“五年制”和“3+2”新生档案材料中的考生登记表(含志愿信息和中考成绩信息)由各县区招生办建立电子档案,普通中专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建立。
    各县(区)教体(科)局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分流的宏观指导,采取措施,确保各类招生计划的圆满完成。各有关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填报志愿的技术指导,积极鼓励学生报考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促进考生合理分流。
    四、成绩的呈现方式
    中考成绩(包括各学科成绩和总成绩)以分数的方式供学生查询、复核,考生成绩最终确定后同时以分数和等级制的方式呈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给县(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五、普通高中的招生区域
  一6一 
    根据市区内各类普通高中分布不均衡的实际,为保证各区所有初中毕业生享有公平的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市直各普通高中和郾城区、召陵区所属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市区招生,其中漯河实验高中依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继续面向全市招生。
    舞阳县、临颍县所属各普通高中均面向本县招生。
    漯河高中“宏志班”面向全省招收50名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漯河实验高中“宏志班”面向全市招收50名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办法仍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号)执行。漯河实验高中“春蕾班”继续面向全市招收50名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应届初中毕业的女生。
    六、奖励与照顾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给予奖励和照顾:
    1.应届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凭省侨办出具的身份认定证明,照顾10分,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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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驻漯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5.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
  一8一 
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时照顾10分。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
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到各地的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考生在搬迁后5年内参加中招考试的照顾10分。
    9.为鼓励我市青少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初中阶段在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和漯河市“市长奖”的,奖励5分,同时获得两项的不重复奖励。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县区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符合各类照顾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4日-10日期间,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自行申报,并将证明材料交至学校。学校按照有关认定办法,对学生的加分照顾资格进行初验,合格者统一登记造册,于6月15日之前将照顾对象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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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材料报各县(区)教体(科)局基教股(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基础教育部门对照网上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各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将证明材料汇总后于6月20日前送交市教育局,由基础教育科再对市区内所有中学的照顾对象进行复审。各县区基础教育部门进行审核时要严格标准,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七、录取
    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普通高中录取,第二批普通中专录取,第三批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录取。
    1.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舞阳、临颍两县教体局负责本县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今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中招管理系统上进行,新生录取经过审核后将自动转为在籍生,不在中招管理系统录取的高一新生将全部不能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市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50%的名额,继续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数量按比例分配到市直初中和各区教体(科)局,再由区教体(科)局分配给区内初中,重点倾斜薄弱初中。各区“分配生”分配方案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在录取时对具有“分配生”资格(连续三年在一所初中就读,其间没有转学、休学、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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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的考生,结合考生志愿,比照所报普通高中的统招生录取分数线降低50分录取。舞阳县和临颍县参照此办法执行。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主要依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录取前,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志愿人数和成绩划定各学校统招生的录取分数线;录取时,按志愿和成绩录取,额满为止。无志愿者不录取。
    普通高中按先统招后择校的顺序录取新生。统招生录取顺序为:先录第一志愿,再录第二志愿,最后录取择校志愿。第一志愿未录满的学校待所有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毕后,方可录取第二志愿。
    录取择校生,要根据志愿和择校生计划数,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
    2.普通中专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从参加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普通中专招生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普通中专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市招办将于7月29日前,将经过审查报有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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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志愿的考生信息传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可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全省拟于10月底集中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五年制”、“3+2”和省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须经省招办审核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管学校所录新生名册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3.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录取由市教育局职业成人教育科负责组织。
    八、有关要求
    (一)落实规定,阳光操作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认真学习文件,准确理解和掌握中招政策;要结合实际,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原则,创造性地做好中招工作。要及时将招生录取的政策、计划、程序、办法等在漯河教育网和报纸上公布;要挑选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业务熟练的人员参与录取工作,教育纪检监察人员要全程监督;要开通咨询和投诉渠道,随时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保持稳定。
(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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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人数)的20%。公办高中不得在“三限”生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二要严格遵守《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六不准》(教基〔2007〕252号)规定,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任何学校不得在教育厅规定之外擅自增加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考试,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已经录取的一律不得注册学籍。各普通高中录取艺术和体育特长生也要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录取,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录取。
    三要认真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行为。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和民办学校外,任何学校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同时,要严禁普通高中录取无中招成绩的学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凡是普通高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录取的学生(包括没有参加中招考试的、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非宏志生外省辖市户籍的学生),一律不准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市教育局设举报电话,受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凡发现在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认真查处。举报电话:3133094  5997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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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推进创新,完善制度
    1.落实公示制度。坚持普通高中招生“七公开”(一是招生政策公开,二是招生计划公开,三是录取标准公开,四是录取结果公开,五是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公开,六是收费标准公开,七是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公开),认真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普通高中招生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各县(区)教体(科)局,各有关学校要认真审核“分配生”资格,要把“分配生”招生计划、条件、招生程序和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市教育局也将在漯河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期满后没有异议的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2.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初中毕业生身份认定、综合素质评定、考试管理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责任追究制度,参与阅卷、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凡违背职责、弄虚作假、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完善监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招考试、综合素质评定、普通高中录取、费用的收取等项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对于中招各环节工作中可能妨碍公平、公正的情况,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答复。
    (三)搞好宣传,严明纪律
    全市各初中学校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把“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和“河南省普通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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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的网址登陆方法以及需要考生做的工作和工作时限及时告诉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坚决制止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行为。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及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中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争取学生、家长和全社会对中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

附件:1.漯河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2013年漯河市普通中专招生生源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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