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3年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工作意见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持续推进“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加强体育特色学校建设,满足学生体育才能发展的需求,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水平的体育后备人才,制定我市201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项目
1、“南京市阳光体育学校”,高中招生项目和范围见附件一。
2、区布局命名的高中体育特色学校(或体育办学特色较好的高中学校)。
(二)招生计划
1、“南京市阳光体育学校”根据特色办学、项目人数特点、重大体育比赛等情况申报招生人数,填写2013年“南京市阳光体育学校”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二),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 4月3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体育特长生。
2、区布局命名的高中体育特色学校(或体育办学特色较好的高中学校),填写2013年招收高中体育特长生申报表(附件三),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直属学校直接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按规定范围招收体育特长生。
3、招生计划单列。录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个人项目:初中阶段运动成绩达到或接近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以证书或竞赛成绩册为准)。
2、集体项目:初中学段获得市级以上正式体育竞赛前六名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
3、未获得上述竞赛成绩,但运动水平较高、身体条件较好、确有培养前途的特长生如需报考,须经招生学校面试同意。
(四)招生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
2、招生学校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发放加试通知书及有关专业加试要求;
3、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考生参加专业加试;
4、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市招生办(上报合格名单不超过计划的1.2倍);
5、市招生办审核后公示专业加试合格名单,各招生学校同时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6、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中考;
7、市招生办和招生学校依据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办理录取手续。
(五)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日—5日。
(2)报名办法和要求:考生只可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实行网上报名,在“南京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njzb.net)上录入本人信息,报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具体办法和要求市招生办另行通知。
(3)领取加试通知书:招生学校5月7日下载报名信息,考生5月11日—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携带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比赛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交还考生)和近期1寸照片1张,到招生学校审验并领取加试通知书。
2、专业加试办法
(1)加试时间和地点:5月18日,在填报的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和推迟。
(2)加试内容和分数:加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根据不同的体育项目和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主要考查学生参加竞赛已获得的专项运动成绩、身体素质、形态等,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加试;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招收体育特长生学校。
(3)考核小组:招生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及专业教师组成的招生考核领导小组,招生考核小组名单报市招生办备案。
3、录取办法
(1)5月24日前各招生学校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njzb.org)录入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打印后报市招生办(上报合格名单不超过计划的1.2倍)。
(2)5月31日市招生办公布专业加试合格名单,并在“南京招生信息网”公示,各招生学校同时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3)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444分(总分的60%)以上,按专业加试成绩或按项目阵容等需要择优录取;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不含报考免费师范学生)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518分(总分的70%)以上,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未能被录取的考生按当年中考招生办法执行。
(4)中考文化成绩未达到体育特长生投档控制线,但确有培养前途、竞赛成绩及加试专项运动成绩突出的考生,经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件四),并附相关体育比赛成绩册、等级运动员证书等证明材料,于7月4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经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并报市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破格录取。
(5)市教育局根据重大比赛任务、学校项目布局、项目阵容等情况,可对考生报考学校进行调整,不服从调整的,将取消其体育特长生资格。
二、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
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按市有关招生政策制定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严格全过程管理。各区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在4月3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体育特长生。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计划
1、“南京市阳光体育学校”按命名时确定的体育项目面向全市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区布局命名的体育特色学校(或体育办学特色较好的学校),面向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各有关区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好市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和省队市办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的就读。
2、相关学校根据特色办学、项目人数特点、体育比赛、课余体育训练、体育后备人才培训和输送等情况向区教育局申报招生人数,经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体育特长生。
(二)专业加试和录取办法
初中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报名时间原则上为5月3日—4日。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形式的考试。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派位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于5月20日—24日期间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njzb.org)录入录取名单,打印后报区教育局审批,并将区教育局审批后的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备案。
三、有关招生考试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和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招生纪律意见,加强对招生工作组织管理,认真组织招生加试工作。各招生学校要制定组织工作方案,准备好有关场地、器材、测试表格等,认真组织加试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考务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
3、严格收费规定。各区和招生学校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4、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各区和学校要采取措施,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行为。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件一:2013年“南京市阳光体育学校”高中招生项目和范围
附件二:2013年“南京市阳光体育学校”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表
附件三:2013年招收高中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附件四:2013年高中体育特长生破格录取申请表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招生办
附件一:
2013年“南京市阳光体育学校”高中招生项目和范围
序号 |
学 校 名 称 |
招生项目 |
招生范围 |
1 |
南京市第一中学 |
男排 |
全市 |
2 |
南京市金陵中学 |
女篮 |
3 |
南京市中华中学 |
体育舞蹈 |
健美操 |
乒乓球 |
4 |
南京幼儿高等师范学校 |
健美操 |
5 |
南京卫生学校 |
体育舞蹈 |
6 |
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
武术 |
7 |
南京市宁海中学 |
篮球 |
8 |
南京大学附属中学 |
定向越野 |
9 |
南京田家炳高级中学 |
跆拳道 |
10 |
南京市鼓楼中等专业学校 |
体育舞蹈 |
11 |
南京市第九中学 |
男篮 |
12 |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 |
田径 |
13 |
南京市人民中学 |
乒乓球 |
14 |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 |
健美操 |
高尔夫 |
15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
乒乓球 |
全市 |
16 |
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 |
女排 |
游泳 |
17 |
南京市第五中学 |
男篮 |
健美操 |
18 |
南京市行知实验中学 |
手球 |
足球 |
19 |
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 |
射箭 |
足球 |
20 |
南京市文枢中学 |
足球 |
21 |
南京市建邺高级中学 |
足球 |
22 |
南京市金陵中学河西分校(民办) |
定向越野 |
23 |
南京市第十二中学 |
羽毛球 |
田径 |
击剑 |
24 |
南京市第六十六中学 |
足球 |
25 |
南京市栖霞中学 |
田径 |
26 |
南京市雨花台高级中学 |
男足 |
27 |
南京市江宁高级中学 |
垒球 |
28 |
南京市东山外国语学校(民办) |
棒球 |
29 |
南京市秦淮中学 |
田径 |
30 |
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 |
足球 |
31 |
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 |
羽毛球 |
全市 |
橄榄球 |
32 |
六合区实验高级中学 |
田径 |
33 |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扬子中学 |
田径 |
34 |
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 |
田径 |
武术 |
附件二:
2013年“南京市阳光体育学校”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表
学校名称(全称) |
|
招生项目 |
|
|
|
招生人数 |
|
|
|
申 报 理 由 |
申报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此表由被命名的“南京市阳光体育学校”填写,并于4月3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
附件三:
2013年招收 高中 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区县、学校:
学校名称(全称) |
|
招收特长生项目或专业 |
|
招生人数及范围 |
|
学
校
申
报
理
由 |
申报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区教育局意见 |
区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此表于4月3日前各区教育局统一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
|
|
|
附件四:
2013年 高中 体育特长生破格录取申请表
中考建档号:
身份证号码:
学生姓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日 |
|
初中所在
学校 |
|
中考成绩 |
|
运动专项 |
|
参加训练年限 |
|
专业加试
情况 |
身高 |
|
专业加试成绩 |
|
体重 |
|
初中阶段参加竞赛最好成绩 |
参加竞赛名称 |
项 目 |
成 绩 |
达何等级运动员标准 |
破何纪录 |
|
|
|
|
|
学校申请破
格录取理由 |
申请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意见 |
|
市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
备 注 |
此表由学校填写,并在7月4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