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幼儿高等师范学校
2013年招收艺术特长生方案
根据《南京市2013年中学艺术特长招生的工作意见》(宁教体[2013]5号)的精神,今年我校在学前教育专业招收声乐、舞蹈特长生各5名。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有较高艺术素养、专业基础和艺术特长,学习成绩优良,并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
2.区县以上艺术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二、招生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
2、招生学校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发放加试通知书及有关专业加试要求;
3、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考生参加专业加试;
4、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市招生办(上报合格名单不超过计划的1.5倍);
5、市招生办审核后公示专业加试合格名单,承担专业加试任务的学校同时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6、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中考;
7、市招生办和招生学校依据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办理录取手续。
三、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日—5日。
(2)报名办法和要求:考生只可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实行网上报名,在“南京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njzb.net)上录入本人信息,报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具体办法和要求市招生办另行通知。
(3)领取加试通知书:考点学校5月7日下载报名信息,考生5月11日—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到我校招生咨询处(校大门左侧)审验并领取加试通知书。文艺类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交还考生)。所有考生须提供近期1寸照片1张。
2.加试办法
(1)加试时间与地点
加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加试地点:南京幼儿高等师范学校(莫愁路419号)。
(2)加试内容和分数
加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
加试内容分必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查科目由考生自愿参加。
①舞蹈必考科目:
自选表演内容,时间为3—5分钟,伴奏带一律自备,CD或者mp3格式。
A.成品舞蹈作品(满分100分);
B.基本功技巧展示(满分50分)。
②声乐必考科目:
可自带伴奏带,若需我校提供钢琴伴奏,请自带乐谱。
A. 自选曲目一首(满分100分);
B. 试唱练耳测试(满分50分)。
③声乐(舞蹈)考查科目:
考生根据自愿可另选一项内容(声乐、器乐、舞蹈)作为考查科目,考查科目不计入总分,只作为录取参考。
(3)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参加并通过我校学前专业的普通面试。
(4)成立考核小组
由学校领导、音乐及舞蹈专业教师及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
3.录取办法
(1)5月24日前学校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njzb.org)录入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打印后报市招生办(按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
(2)5月31日市招生办审核后公布专业加试合格名单,并在“南京招生信息网”公示,各招生学校同时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3)报考我校的声乐、舞蹈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518分以上,按中考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之和择优录取(不含报考免费师范学生)。
附件1:专业加试要求
南京幼儿高等师范学校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1:专业加试内容要求
一、专业加试内容
加试内容分必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查科目由考生自愿参加。
1.必考科目:
①舞蹈必考科目:
自选表演内容,时间为3—5分钟,伴奏带一律自备,CD或者mp3格式。
A.成品舞蹈作品(满分100分);
B.基本功技巧展示(满分50分)。
②声乐必考科目:
可自带伴奏带,若需我校提供钢琴伴奏,请自带乐谱。
A.自选曲目一首(满分100分);
B.试唱练耳测试(满分50分)。
2.考查科目:
考生根据自愿可另选一项内容(声乐、器乐、舞蹈)作为考查科目,考查科目不计入总分,只作为录取参考。
二、专业加试要求
1.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参加并通过我校学前专业的普通面试。
2.有较高艺术素养、专业基础和艺术特长,学习成绩优良。
3.考生按顺序依次进入考场进行加试,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