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招生日程安排:
(1)7月20日前,两所民办学校向教育局提供2016年初中招生名单及录取信息,同时向城区各小学(生源学校)反馈招生名单。
(2)符合“去库存政策”对象及区级以上(含区级)劳模本人子女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材料于2016年7月20日前交各毕业小学,7月21日由各小学汇总后统一送交教育主管部门,经审核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7月23日,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到原就读学校申请,填报“平行志愿”。
(4)7月25日,各城区小学汇总“首选志愿名单”及信息,提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
(5)7月29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公布“首选志愿”录取名单及“分组抽签名单”,在各毕业学校公示一周。
(6)8月5日,现场抽签录取,抽签地点另行通知。
三、高中招生
1.2016年我区高中招生1782名。
2.建阳一中招生17个班共918名(含建阳一中科技教育实验班108名,统招生351名,定向生459名);建阳二中招生10个班共540名;建阳麻沙中学招生6个班共324名。
建阳外国语学校2017年秋季恢复高中招生。
3.根据省、南平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今年我区继续推进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行优质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做法。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从建阳一中918名统招生计划中划出50%的统招名额,作为定向分配指标,共459名。建阳二中、建阳三中、建阳外国语学校等城区三所中学将均衡调整统招定向分配名额。根据2011年10月31日建阳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水吉中学定向生名额比例比其他乡镇中学提高5%。
2016年定向生分配名额见附件2。
4.为适应形势要求,充分发挥建阳一中作为“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更好地彰显建阳一中科技教育的办学特色,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输送更多优质人才,2016年继续举办建阳一中“科技教育实验班”。该实验班于2016年中考之前提前招生,招生对象为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计划招生人数108名,其中面向农村定向8名。报名以自愿为主,由建阳一中组织考试,提前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2016年中考,中考成绩总分若低于建阳一中2016年统招分数线20分的,取消建阳一中科技实验班的录取资格,但符合定向生资格的考生 仍可参加建阳一中定向生录取。
5.高中录取投档分(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加上物理学科100分中的60%、化学学科100分中的40%、等级学科奖励加分和政策照顾加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公办高中为320分。
6.为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办高中不得录取外地报名和考试的考生。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招收的学生,学籍不允许寄存到其它高中学校。
四、高中招生考试与考查
1.根据南教基〔2016〕9号文精神,2016年我区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合为一次进行。
2.统一考试、考查的科目
(1)统一考试的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十科。
(2)统一考查的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2〕416号),统一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每科13元;理化实验考查科目为每生13元。如物价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将依据新收费标准执行。
3.考试时间安排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7科的考试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体育学科考试按照建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建阳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潭教综〔2016〕11 号)文件执行;地理、生物两科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
(2)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
上 午 |
下 午 |
6月27日 |
地理(8:30—9:30)
生物10:10—11:10) |
|
6月28日 |
语文(8:30—10:30) |
思想品德(2:30—4:00)
历史(4:40—5:40) |
6月29日 |
数学(8:30—10:30) |
物理(2:30—4:00)
化学(4:40—5:40) |
6月30日 |
英语(8:30—10:30) |
|
(3)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等两科考查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考查时间定于5月15日进行,各安排10分钟。
4.学科分值、等级记录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等三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其中英语试卷150分中含听力测试30分),考试成绩按原始分记载。
(2)物理、化学两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分别按原始分的60%、40%记载。
(3)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原始分不公布。缺考或考试成绩原始分为0分的不记等级。
文化学科卷面原始分与等级的折算办法如下:
85分(含85分)以上——100分定为A级;
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定为B级;
60分(含60分)以上——75分以下定为C级;
60分以下定为D级。
体育学科考试总分为30 分,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原始分不公布,折算办法如下。
25.5分(含25.5分)以上——30分定为A级;
22.5分(含22.5分)以上——25.5分以下定为B级;
18分(含18分)以上——22.5分以下定为C级;
18分以下定为D级。
各等级学科A级(含A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20%,若达不到20%,则下调至达到20%止;B级(含B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45%,若达不到45%,则下调至达到45%止;C级(含C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80%,若达不到80%,则下调至达到80%止。
(4)在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者,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重考成绩只记C或D两级。因故并经批准未参加2015年地理、生物学科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应参加地理、生物学科的考试,其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往届生应重新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其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在我区报名参加中考,且八年级地理、生物在本省其他地区参加考试的考生,认可其考试成绩,但需当地考试机构出具证明;八年级地理、生物在外省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认可,须在本区重新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5)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载。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
(6)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考试成绩和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科考试等级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允许申请复核分数、等级。核分受理及公布核分结果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考查的形式
(1)闭卷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
(2)开卷考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体育。
(3)动手操作考查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4)数学、物理、化学三门学科考试可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计算器为无存储、查询和编程等功能)。
6.考场设置
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虑到考生数量和边远乡镇的交通原因,决定九年级考试在农村设置麻沙中学、水吉中学、黄坑中学、漳墩中学四个考点,并在相关乡镇派出所设置试卷保密室;其他乡镇中学和城区各中学考生安排在建阳一中、建阳二中考点参加考试。各考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由区招考中心统一安排。
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考点设置在各有关学校。各考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由区招考中心统一安排。
五、高中志愿填报
1.网上志愿填报时间:6月10日—15日。
2.高中学校代码(代码填错视为无效志愿)
建阳一中8401;建阳二中8402;麻沙中学8403。
3.普通高中志愿按批次填报和录取,批次错误视为无效志愿。
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建阳一中(8401),只能填报第一志愿
第二批次:建阳二中(8402),只能填报第二志愿
第三批次:麻沙中学(8403),只能填报第三志愿
录取时将根据分数优先和志愿优先原则,按批次录取。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填报学校,若批次内没有愿意填报的学校可填,允许空缺,但学校批次不可填错,填错批次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特别说明:第一志愿栏填报建阳一中的考生,视为兼报建阳一中定向生志愿,若未填报视为放弃建阳一中定向生资格。
4.志愿及志愿先后顺序由考生本人决定,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填报,任何学校或个人无权干涉,更不得擅自修改考生志愿信息,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