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职成[2012]18号
关于下达2012年南平市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教育部“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和吸引应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高毕业生以及农民工、企业员工、军人等接受中职教育,积极与企业、乡镇、军营、社区开展联合办学,同时要以加强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主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现将省教育厅下达的2012年面向我市招生的五年制高职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分专业指导性招生计划和经我局批准的外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2年福建省五年制高职面向南平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2012年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南平市指导性招生计划表
3、2012年外地市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表
南平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抄送:省教育厅职成处、发展规划处,市招生办,市政府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