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录取审批
根据省中等学校录取管理规定,全市所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的录取均要由各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录取信息将作为省、市教育部门和招考部门办理学籍注册以及升学报考资格的主要依据。
所有招生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各录取学校印制、盖章,并根据不同类型录取的学校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或县(市、区)招办录取专用章。五年制高职(含高师)《录取通知书》须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专用章;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招办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市统一录取的中职《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招办录取专用章;县(市、区)录取的中职《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当地招办录取专用章。
6.录取时间
今年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2日前完成;第二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10日前完成;第三批次于7月10日开始办理注册录取审批,并于9月底前完成。
七、照顾政策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公通字〔2005〕78号和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军区政治部苏民优〔2007〕38号文件等规定,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
(一)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二)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三)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五)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六)本市三峡移民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见义勇为被追认为烈士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1条执行;见义勇为死亡或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的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3条执行。
本市军人子女的录取,按照相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执行。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报当地招生部门验审后,按规定享受照顾加分政策。
八、收费政策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严禁学校一次性向学生收取学费。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
各校应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加大扶贫助学力度,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的管理,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按省、市规定的减免政策执行。
九、保障举措
1.加强领导。各校要根据今年中考改革的新形势、新政策和新要求,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根本要求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中招管理工作的责任感,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各项中招工作之中。各校要建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校要加大对中招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执行招生政策法规,自觉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今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圆满完成。
2.严肃纪律。中等学校招生是一项事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不仅关系到教育的公平与公正,而且关系到每个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校要严格执行中招政策法规,严格遵守中招各项纪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实行公开制度、监控制度、公示制度、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招生学校的纪律要求
(1)不得到生源学校进行活动,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未经市招办批准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因违规招生,造成考生无学籍,失去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的资格,其责任由相关招生学校负责;
(3)不得违反统一部署提前招生,严禁任何招生学校在任何场合进行虚假的、旨在抬高本校诋毁他校、破坏校际团结的招生宣传;
(4)严禁私自承诺、私立协议违规招生;
(5)不得宴请生源学校领导、教师。
对生源学校的纪律要求
(1)不得向县招办之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信息;
(2)不得擅自接待任何招生学校到校宣传;
(3)不得接受招生学校有关招生的礼品、礼金、礼券,严禁向招生学校索要钱物;
(4)不得利用职权隐蔽招生信息,严格制止各种妨碍学生正常填报志愿的行为;
(5)不得接受招生学校的宴请。
3.违纪违法处理。对于在中招考试组织中的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县教育局将按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我局《关于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操作办法》严肃处理;对于招生中的乱收费行为,按照《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和《南通市教育收费问责办法》严肃处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依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在当年评选先进、评聘职称和绩效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十、升学目标考核
为了实现初中升学目标,今年将继续实施初中升学率目标考核,将升学率列入初中质量评估内容之一。各初中要在学生填报志愿、引导学生到高一级学校学习等环节上做好过细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升学任务。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过程都要认真遵守国家法令、现行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要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并在招生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全力构建“阳光、公平、诚信”的招考氛围,以良好的形象和行为取信于社会,取信于人民。
附件:1.2016~2017学年度高中招生计划
2.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3.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草表)
如东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8日
附件1:
如东县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
学 校 |
合计 |
如东高中 |
栟茶高中 |
马塘中学 |
掘港高中 |
|
招生总数 |
2740 |
760 |
750 |
680 |
550 |
2016~2017学年度如东县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说明:外县(市)高师、高职、中职学校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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