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由考生申请,经考生毕业初中学校和县区教育局逐级审查,以下考生为烈士子女中招照顾对象,现予公示,直至录取结束,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家长和社会对烈士子女资格认为不实,可电话举报,市教育局为举报人保密。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63167634,63171909,63137469。
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照顾资格审查公示表
该类总序号 姓名 毕业学校名称 县区 符合何类照顾条件2
1 李扬帆 双龙二中 西峡县 因公牺牲警察
2 张乐 南阳市二十二中 卧龙区 因公牺牲警察
3 毕然 南阳市第十三中学 卧龙区 因公牺牲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