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职成〔2015〕18号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五年制高职和中职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职、中职院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宁德市五年制高职和中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录取时间
1.五年制师范类院校和艺术、体育院校:8月4日-5日;
2.五年制其他高等职业院校:8月6日-7日;
3.中等职业学校:8月8日-9日。
二、录取控制线
(一)五年制高职院校
1.录取线按照宁德市文考总分500分的60%切线(不含等级分)为300分,艺术、体育类按照两个60%切线为180分。生源不足情况下,高职院校可与我局协商确定五年制高职录取线。
2.根据闽幼高专函件,福建幼高专最低录取线250分,专业成绩加文考总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泉州幼高专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招生工作要求的说明,泉州幼高专最低录取线300分,艺术类专业面试合格,按文考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时,可与我局协商确定录取线。
(二)中等职业学校
不设最低分数线,需面试的专业由学校提供面试合格考生名单。
三、录取办法
1.录取名单由我局中招办发至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招生办邮箱(省教育厅公布的各院校招生办邮箱),各院校2天内确认录取名单,不予录取的名单发回我局职成科邮箱(ndzck@163.com),没有发回的名单视为录取,正式录取名单打印一式三份送我局职成科审批,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
2.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高职院校可向我局申请调整计划(联系电话:0593-2915683 ,联系人:吴灿寿、刘惠平)。
宁德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6日
宁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7月16日印发